******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4]021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5: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因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现更正为取消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2).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医院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联系人:甘先生 电话:******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汨罗市友谊河社区院内 联系人:仇谷谷 电话:******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t 发布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第二章第4.1款 | 联合体形式 | t 不接受 □ 接受 |
第二章第5.1款 | 现场勘察 | t 不组织 □ 组织 |
第二章第6.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t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7.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t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7.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二章第8.1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银行咨询或登 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9.1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 不变动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第二章第10.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4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11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2.1款 | 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 | 991745.33元 |
第二章第13.1款 | 磋商保证金 | ü 不要求提供 |
第二章第14.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15.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 1份,副本 2 份;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16.1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17.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 11 月 18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有限公司(汨罗市方家坪友谊河社区院内)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工程项目6%-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 |
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为验收审计后最终结算金额的10%。 | |
扶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一) (一)农、林、牧、渔业 (二)工业 (三)建筑业 (四)批发业 (五)零售业 (六)交通运输业 (七)仓储业 (八)邮政业 (九)住宿业 (十)餐饮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十四)物业管理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 报价÷最后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 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 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采购网(******)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评审费、项目论证费按实际发生额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6、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
更正后磋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医院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联系人:甘先生 电话:******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汨罗市友谊河社区院内 联系人:仇谷谷 电话:******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t 发布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第二章第4.1款 | 联合体形式 | t 不接受 □ 接受 |
第二章第5.1款 | 现场勘察 | t 不组织 □ 组织 |
第二章第6.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t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7.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t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7.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二章第8.1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银行咨询或登 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9.1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 不变动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第二章第10.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4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1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2.1款 | 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 | 991745.33元 |
第二章第13.1款 | 磋商保证金 | ü 不要求提供 |
第二章第14.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15.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 1份,副本 2 份;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16.1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17.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 11 月 2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有限公司(汨罗市方家坪友谊河社区院内)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工程项目6%-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 |
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为验收审计后最终结算金额的10%。 | |
扶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一) (一)农、林、牧、渔业 (二)工业 (三)建筑业 (四)批发业 (五)零售业 (六)交通运输业 (七)仓储业 (八)邮政业 (九)住宿业 (十)餐饮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十四)物业管理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 报价÷最后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 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 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采购网(******)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评审费、项目论证费按实际发生额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6、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
(3).招标文件第67页 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项目必须提供)更正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的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4).原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顺延至2024年11月 21日17:00(北京时间)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