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县同富科技发展中心年产1200吨精制槟榔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200吨精制槟榔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湘潭县同富科技发展中心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中路铺镇群力村团结组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湘潭县同富科技发展中心拟投资1380万元,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中路铺镇群力村团结组建设年产1200吨精制槟榔改扩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7500m2;厂区主要包括汽爆区、发籽区、烤籽区、闷香区、压籽区、切籽区、去核区、点卤区、晾片区并配套建设水、电等相关设施。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1200吨精制槟榔,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挑选、清洗、汽爆、发籽、烤籽、闷香、压籽、上胶、切粒、去核、点卤、晾片、包装、检验等。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锅炉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应标准;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池体密闭、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生产工艺废气均经对生产设施进行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周边绿化等处理后对周边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经自建排水管道排入继述桥河。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槟榔渣、槟榔蒂、槟榔核、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由专门的加工企业回收综合利用;灰渣经收集后作为草木灰,用作周边农田施肥;污泥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