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问题突出”问题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全力整改。现已达到整改目标,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锅炉烟囱冒黑烟。
二、整改目标
督促企业压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三、整改措施
******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公司建立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污染防治设施每天进行两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有限公司:生产废气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经微波臭气处理设备消毒及净化处理后,再通过锅炉燃烧,锅炉燃烧废气通过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整改方案。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益阳资阳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制定了《资阳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益资环改办〔202******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实施。明确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督促企业落实自主巡查制度。针对该公司存在的“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法问题,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7月1日立案(益环立〔2023〕5015号);2023年10月19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益环罚字〔2023〕37号),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同时督促企业落实自主巡查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对有机废气塔传送管、循环电机、活性炭箱体、UV光检检查2次,每周检查一次活性炭是否出现破损,每月对循环电机进行一次清洁、保养,并记录巡查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根据企业2023年以来自行监测结果显示,做到了达标排放。
******有限公司大气问题的监管,企业完成自主升级改造。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工作人员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对该公司生产中存在大气问题的检查。企业自主对原有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新装了多级管道喷洗与旋风除尘设施,由原有的一套玻璃钢喷淋洗涤装置增加到了三套。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做到了达标排放。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我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坚持惩防并举,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欢迎广大市民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指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7日至1月3日。
举报受理单位: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联系电话:0737-******。
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问题突出”问题验收销号意见.pdf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2024年12月26日